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委托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21日至22日在深圳舉辦三場座談會,就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問題,聽取香港社會各界人士意見。
  座談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主持。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、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張曉明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出席座談會。
  共有564位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出席三場座談會,其中發言74人次。
  綜合這些人士的發言意見,主要體現了以下幾點共識:
  一是香港社會普遍希望依法如期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。多數香港人士在發言中認為,2017年行政長官可以實行普選的辦法,是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規定的目標,也是香港廣大市民的普遍期待及共識。當前應當凝聚社會共識,排除干擾,在基本法的框架下,讓香港市民儘早享有“一人一票”普選行政長官的民主權利。
  二是必須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、決定規定的軌道上落實行政長官普選。香港實行普選,來源於香港基本法的規定,也必須以香港基本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為依據。香港社會某些人以所謂的“國際標準”,堅持明顯違反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立場,並煽動“占領中環”等違法活動,嚴重威脅香港的繁榮穩定,不僅無助於香港社會就行政長官普選達成共識,而且給香港的社會秩序將造成混亂,必須加以堅決反對。
  三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當就行政長官普選問題作出決定。根據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的規定,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具有主導權和決定權,對正確實施香港基本法、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負有憲制責任。目前,香港社會對於2017年行政長官實行普選問題存在重大爭議,為了息紛止爭,為香港實行普選確定正確的方向,需要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的核心問題作出規定,為下一步香港特區政府提出普選法案提供法律依據。
  李飛在座談會上強調,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,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,這是中央的一貫立場,必須始終堅持。順利實現行政長官普選並且確保普選取得成功,是生活在香港的每一個人的大事,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責任,廣大香港居民也都負有責任。廣大香港居民要在愛國愛港旗幟下團結起來,堅決地反對“占領中環”等危害香港繁榮穩定的違法活動,為實現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目標而共同努力。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就行政長官普選等問題達成三點共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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